辦理留學貸款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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服務簡介

產品介紹

 

留學貸款是指銀行向借款人發(fā)放的用于支持受教育人在留學期間支付學雜費和生活費,或用于滿足借款人在申請出國留學過程中所需保證金的人民幣貸款。

 

根據不同國家留學政策要求,我行發(fā)放的留學貸款可以開具留學貸款證明,用于證明申請人在銀行獲得貸款。該留學貸款證明不具有任何經濟擔保作用。

 

 

產品賣點

 

貸款金額高

 

房產抵押方式辦理的貸款最高額度可達抵押物價值的90%;

 

質押方式辦理的貸款最高額度可達質物價值的95%;

 

信用和保證擔保方式辦理的貸款最高貸款金額可達150萬元。

 

貸款期限長

 

最長可達30年。

 

擔保方式多樣

 

接受房產抵押、金融資產質押(存單、國債、理財產品等)和保證的擔保方式。

 

申請留學簽證過程中所需保證金貸款,亦可采用信用方式辦理。

 

貸款支取靈活

 

可選擇一次性或分次支用。

 

辦理流程

 

客戶提交留學貸款申請材料。具體包括:客戶身份證復印件、戶口本復印件、國外學校錄取通知書、護照復印件。

 

我行審核客戶資料,辦理質押或者抵押手續(xù)后,出具《個人留學貸款借款合同》《留學貸款證明》《個人存款證明》以及個人存單。

客戶持《個人留學貸款借款合同》《留學貸款證明》《個人存款證明》以及個人存單到使館辦理簽證?;蛘呦驀鈱W校支付學費、生活費。

 

客戶簽證辦理完畢后提前還款,或者按期還款。

 

客戶結清貸款后辦理解除質押或抵押手續(xù)。

 

溫馨提示

 

當客戶留學資金存期不夠或自由資金不足時,可申請辦理留學貸款業(yè)務,并以銀行信用開立貸款證明,提高簽證率。

 

留學貸款證明書不能流通,不能轉讓,不能用于質押,不能代替儲蓄存單(折、卡等)或債券作為取款、轉存、續(xù)存、兌付等憑證。

 

留學貸款證明書一旦遺失不能補發(fā),也不能辦理掛失手續(xù)。

 

我行開立留學貸款證明手續(xù)費暫免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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